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1级会计学专业(注册会计师方向)中期论文工作方案

发布者:胡远景发布时间:2024-06-14浏览次数:826

中期论文是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,既是对学生学习、研究和实践成果的总结,也是对学生基本学术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。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,根据2021级会计学专业(注册会计师方向)培养方案安排,确定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会计系21401-21410班学生,于2023-2024学年第2学期末及2024暑假时间,在会计系专业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中期论文并修得2学分。为确保中期论文顺利完成,提高论文质量,特制定此方案。

一、论文选题要求

中期论文选题应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,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,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,注重对本专业应用能力的训练。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将指南选题与自身兴趣相结合自拟、自定题目,但要保证与本专业的相关性。提倡撰写财务分析、案例研究等方面的论文。

二、指导老师分组安排

中期论文指导老师安排见附件1

三、进度安排

阶段

时间

事项

前期准备

2024.6.17-2024.6.30

学院动员,导师指定计划,向学生传达有关规定,搜集资料

选题确认

2024.7.1-2024.7.17

确定及修改选题

中期指导

2024.7.17-2024.8.31

完成文献综述

总结归档

2024.9.1-2024.9.15

导师并给出评定意见,材料归档

四、中期论文工作要求

(一)学生在毕业论文(设计)过程中必须做到

1.研读文献,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

2.尊重指导老师,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指导

3.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,不得弄虚作假,不准抄袭他人内容,否则中期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且无法获得相应学分

4.完成中期论文后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系部提交存档资料。

(二)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(设计)过程中必须做到

1.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

2.指导教师确定以后,不得随意更换;

3.中期论文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:(1)审定中期论文题目,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。(2)指导学生撰写论文,并给予评阅。(3)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学生的写作进度和质量,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。(4)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文献评述或者开题报告,并给予评定意见。

五、特别说明

1.中期论文指导老师安排即为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安排;

2.中期论文选题可作为毕业论文选题;

3.中期论文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献综述、案例分析报告、毕业论文开题报告(模板见附件2,字数不得少于3000 字,排版及格式规范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相同(见附件3)。

4.继续加大在实验、实习、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,提倡将案例、访谈、调研数据或统计数据作为研究资料,采用规范分析、统计分析、计量分析、实验分析等定性或定量研究方法,为毕业论文写作打好基础。

附件1:法商学院会计系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安排表.xlsx

附件2:湖北经济学法商学院开题报告书.docx

附件3: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本科论文写作规范.doc

会计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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